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,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,或者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,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业整顿。
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巴彦淖尔分院 巴盟特种设备检验所 巴彦淖尔压力容器检验 巴彦淖尔压力管道检验